问题 | 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者一般可以提前三十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向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的辞职通知。如果劳动者是试用期的员工,则提前三日通知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即可。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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