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有效要件是哪些 |
释义 |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是: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答: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1、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1、签订合同的主体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2、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1、存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订立过程合法。 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有以下这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有效成立的要件是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问: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答: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要约是指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希望与其合作的意思表示,并表明了合同订立的条件;而要约邀请则是做对方当事人作出相关的引诱,希望对方能主动发出要约,例如招商广告。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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