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后投保人可以享有哪些服务 |
释义 | 续期保费的收取:对于续期保费您可以委托银行自动转帐,或者亲自到寿险公司去交,寿险公司也可以派寿险代理人上门收取。 更改保单:投保后,您可以申请更改保单部分内容,如家庭住址,受益人等。 保单复效:保单失效后,在二年之内,您可以申请办理保单复效。 转移保险关系:如果您的地址发生变动,您可以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 退保:如果您想退保,也可以随时向寿险公司提出申请。 挂失、补发保险单:如果你的保单不慎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并补发。 保单借款:如果您投保后急需用钱,可以已具有的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自动垫交保费: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付费的,保险公司将从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应交保费,以维持保单效力。 选择减额交清:如果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投保原保险,但保额相应减少,这样可以使保单继续有效。 申请保额增加:投保人可按条款规定申请增加保险金额,以适应被保险人保障需求的变化。 可转换权益:投保人依条款规定,可将所保险种转换为保险公司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且无需核保。 索赔和领取保险金。 其他服务项目。 《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应按照约定及时交付保险费并向保险公司索取发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订立保险合同,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1、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投保申请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书面申请多为填具投保单。通常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以投保人填具投保单作为必要申请条件。投保申请为保险合同之要约,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人。 2、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支付保险费办法。商定保险费的过程实际上是要约合同的询价过程。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只要确定了险种,也即确定了保险费率;只有一些特殊险种才需要双方当事人具体协商所适用的保险费率。双方商定保险费率并不意味着投保人须立即交付保险费,要约之成立以对交付保险费意愿和方法达成一致即可。 3、保险人审核并同意承保。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双方就保险费率及保险费支付办法达成一致,投保人将填具的投保单交给保险人后,保险人根据告知情况对投保单进行审核,如确认符合条件的,即表示同意承保。同意方式一般是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以此作为承诺行为。承诺生效,保险合同随即成立。 4、保险人根据已成立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通常保险单本身载明了保险合同的内容。投保人有权获得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以此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赔偿权利和将来进行索赔的依据。以上是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有一些保险活动可采用简易程序。例如,航空运输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就采取较灵活的形式,投保人一手支付保险费,一手领取保险单,即所谓“买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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