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于XX年1月1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XXXX一职,负责XXXXX工作。本人在工作期间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乐于与他人沟通,具责任感强,努力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我也热爱这份工作,打算长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由于长期在这个城市居住和工作的原因,也响应政府的号召,所以特地向公司申请办理居住证,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