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哪些 |
释义 | 小区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教育、商业服务、市政公用、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金融邮电、文化体育设施以及社区服务设施这八项设施。按照目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标准,一个完善的居住小区就需拥有这八项生活的基础配套设施。 小区公共设施具体是由哪些组成: 1、教育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2、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居住区门诊、医院等。 3、文化体育设施: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门球场、体育场等。 4、商业服务设施:综合食品商场、综合百货商场、综合服务楼、集贸市场、书店、中药店、综合便民店、综合粮油店、其他第三产业设施等。 5、金融邮电设施:储蓄所、银行分理处、邮局、电话局等。 6、社区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存车处、居民汽车场、敬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等。 7、行政管理设施: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与巡察、居委会、房管机构、市政管理机构、绿化、环卫管理站等。 8、市政公用: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公交首末站、市政站点、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 小区公共设施的作用 1、美化整个社区的环境 公共设施能帮助美化整个社会的生活环境,例如小区垃圾桶就能保持小区的卫生干净。 2、方便市民 公共设施还能方便于市民,比如小区内的一些健身器材以及宣传栏等等。 3、能获取最大的城市社会效益 公共设施能帮助我们获取最大的城市社会效益,例如免费自用就能带来好名声以及城市人文的关怀,这非常有利于树立现代化以及高度文明的城市形象。 4、化解压力 公共设施能有助于人化解城市空心化的压力,因为大部分的都市社区公共设施都是免费提供施工的,这就大大降低了社区常住成员的生活开支,同时也吸引了更多外来人员居住。 5、有助于提升人的素质 公共设施还有助于提升人的素质,大家在介绍公共设施服务的同时还能感受到更多的现代文明城市的温馨,这是强化现代公共意识的一种方式,也是养成消费习惯的一种良好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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