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公房单位有权收回吗 |
释义 | 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个人取得完整产权的除外。单位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单位,单位有权进行合法的处置,收回条件可由单位自己决定。单位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单位公房可以强行收回吗? 未出售的情况下,单位可以无条件收回。该类型的房屋又被叫做国有住房,是由国家跟国有企业、单位投资建造的住宅,公房在没有出售前,房子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从理论上说不管你住了多少年,都是可以收回的。 购买售后公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果你在购买售后公房时,需要先签署一份意向书时,同时还要记得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确认清楚同意卖或者是是有买房的的意思才行。 2、在买了出卖后的公房时,同时还要准备好跟要同住一起的人签上名字,比如说你有多个人住一起,那么这多个人就要签字确认才行。 3、同时还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同住一起的人也是可以主张卖公房的产权的,所以说同住人也是一样的潜在的产权人。如果同住一起的人不签字进行确认或者也不提供一些相关材料的提前下,这种情况如果想要去银行办理贷款购买公房,一般来说银行也是不会受理的。 4、如果同住一起的人最后不同意把这个公房过户给出售中另一个人时,这种光凭一个人也是不可能有办法办理出售和过户的。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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