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金没有付股权转让是否合法 |
释义 | 股权转让金没有付股权转让合法,股权转让只要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转让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经催告仍不履行的转让人可以终止股权转让。 一、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的问题有什么 中小企业股权转让容易忽视的问题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二、公司转让后的原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后的原公司债务处理如下: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新公司仍应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法人主体,法人主体尚未消灭,债务仍由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变更不影响责任承担; 3、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 4、股权转让协议未约定的,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股东追偿,并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转让其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其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具体如下: 1、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3、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使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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