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撞了人走了,交警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该怎样办? |
释义 | 如果确实不知情的不属于肇事逃逸。所谓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所以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如果当事人确实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离开了事故现场的因步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不构成肇事逃逸。但是当事人是否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不能以当事人自己的陈述为准而应根据正常的日常生活经验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场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三)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二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四)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五)“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区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六)“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七)“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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