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引发诉讼,妻子是否需承担责任? |
释义 | 夫妻财产约定及离婚时对债务的处理。婚前个人债务不承担共同责任,除非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婚姻期间个人债务原则上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有明确约定或第三人知晓约定。承担共同债务后可向对方追偿。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无协议时由法院判决。个人名义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除非有明确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虚构债务及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不受法院支持。《民法典》规定适用。 法律分析 一、丈夫欠债起诉离婚妻子是否承担债务?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民法典》 1、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民法典》 1、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如果债务是夫或妻一方个人名义下的,夫妻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债务归属。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债务可以由个人承担。然而,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债务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法院将不予支持第三人的权利主张。在离婚时,夫妻应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则需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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