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法官都会问到什么问题 |
释义 | 离婚案法官会问询问以下问题:1、询问并核对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2、询问原告的诉讼请求;3、询问夫妻二人是否同意离婚、离婚的理由以及对于子女抚养和夫妻财产分割的意见。法官还会大致询问夫妻二人之间的恋爱和婚姻经历,以判断夫妻二人的感情基础以及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 一、离婚对方不同意如何解决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的解决方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状; 2、准备好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明和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 3、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到管辖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一、下列情况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诉讼离婚步骤: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5、庭前询问或开庭,如果案件复杂,可能需要开几次庭,如果需要的,还可以进行补充证据; 6、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综上所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裁判标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法官一般会从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判定离婚。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三、法律起诉离婚怎么离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二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相对于协议离婚,程序慢,成本高。但双方就离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1诉讼离婚首先需要先确定管辖法院,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起诉之前需先确定诉讼策略,然后根据诉讼策略准备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并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递交法院。3完成立案后,及时和主审法官联系,如果配偶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迹象,就需要与主审法官沟通,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或调查取证,4庭审过程中,涉及到婚姻关系解除的,需本人到庭接受询问。法官会组织双方调解,若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会制作调解笔录,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根据证据和双方的态度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决定是否判决离婚。5离婚判决一经作出,婚姻关系便解除。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不太大,若法院未支持离婚请求的,原告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