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产权一般是通过房屋权属证书来证明持有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的合法凭证,一般房屋产权证明就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开具。 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要带上相应的证件,需要的证件有: 1、有效身份证。 2、已经公证过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正本(这里指的是没有按揭的业主) 3、交易购楼发票以及付清楼款证明(没有按揭的业主) 4、已经公证过的按揭合同(按揭买房的业主) 5、契税款以及办证费(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困难证明怎么开? 困难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1、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写出家庭贫困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社区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将社区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将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无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首先办理这个无房产证明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单身证明两个证件。办理证件的部门是房管局或者叫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等。整个办理流程比较简单,工作人员给复印完以上证件后需要现场填写申请表,携带资料到缴费窗口缴费20元档案利用费。缴费完毕后携带缴费证明带指定窗口办理无房产证明,审核完资料后就可以打印资料并盖章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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