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电梯是归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尤其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具体投诉物业的作用不大,需要投诉电梯的厂家。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实地电梯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设部是国家电梯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电梯的制造、安装与维修进行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行业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并鼓励电梯生产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内控标准。 第四条 电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发证工作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建设部负责实施。 对于无生产许可证从事电梯生产的企业及未按核准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的企业,由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