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了的公司如果不营业,而且不注销的后果为: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