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怎么办理居住证? |
释义 | 辞职以后办理居住证需要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进行初步核对;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一、跨市补办身份证有哪些流程 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二、没有租房合同怎么办暂住证 没有租房合同办暂住证应由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房东出具的暂住证明、房产证明以及房东的身份证明到居住地所在的暂住证受理点申请,受理点初步核对后打印暂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签名确认出具受理回执。 三、申请居住证要租房合同怎样办理吗 申请居住证有租房合同的可以直接提供合同,没有租房合同的需提供房东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材料以及房东的身份证明材料,同时由申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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