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跟单信用证简称L/C,我国港台地区商人也称之为信用状,是一种银行有条件的。 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出口人)开立的一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单据支付货款的书面。实际业务中常使用的是要求随附运输单据的信用证即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以为开立依据,但不依附于贸易合同,开立后彼此独立。 (3)信用证业务有关各方处理的是单据,只管表面合格,不管单据真伪,以及合同是否实际。除非能举证确系恶意行为。另外要求单据相符,单单相符。 跟单信用证作用 ()保证作用。对进口商而言,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通过信用证条款,控制出口商装运期,保证装运前的品质、重量、数量。对出口商而言,只要严格按信用证条款办理,就可凭单取得货款。 (2)作用。进口商开证时可不付或只付部分押金,可用少量资金做较大交易。出口商装运前凭信用证可以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装运后向议付银行作押汇取得贷款,也可用少量资金做较大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