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能调出身份证复印件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的。需要原件。补办要求: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库(1)条 第四条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三种。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并按照规定履行申请领取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