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蓄意谋杀他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因此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但如果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则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一般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如果属于初犯,且悔罪认罪态度好,法院在量刑时可予以适当考虑,至于是否可以因此而予以从轻处罚,则还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 3、因缓刑的适用对象为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一般情况下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如无特殊情况,正常情况下不可能被适用缓刑。《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