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到工程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登记领取办理合同备案表格。 (二)按目录准备相关资料及刻电子数据光盘。 (三)提交资料给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理好合同备案。 一、施工合同备案要带哪些材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二)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三)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六)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建筑施工合同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 (一)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的违法分包行为; (二)不具备相应资质违法分包; (三)将工程肢解,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