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要经过质押权人同意吗? |
释义 | 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质押权人同意,债权人就是质押权人,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以及质押人,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一、债权转让需不需要债务人到场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到场,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怎么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权人转让债权后,受让人取得债权; 2、如果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接到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防范债权转让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 三、债权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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