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追索权和优先受偿权行使抵押权。追索权是指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则抵押权人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是指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或清偿债务时,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偿还。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就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设立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依照约定行使追索权和优先受偿权。” 2.《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其抵押权优先受偿。”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抵押财产的所有人履行还款或者提供抵押财产。” 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上法律依据行使抵押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