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高温费的发放标准: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共4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高温补贴发放对象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一、经营企业需要发高温费吗 高温补贴发放需要达到两个条件: 1、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给予补发。 二、病假可以享受降温费吗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情形,发给劳动者的津贴。病假职工并不在高温天气和高温环境下工作,病假期间不享有高温津贴。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三、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在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针对室外作业人员每天发放不低于15元的防暑降温费,其他人员每天发放10元防暑降温费。6-9月对室外高温作业人员发放25元每天的高温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