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当年的上一年度。分析如下: 1、生育津贴是按照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2、前提是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生育津贴按照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是指职工生育当年的上一年度; 3、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产假天数; 2、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生育津贴按上一年平均工资算的,上年平均工资的界定,是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根据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算的,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