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收入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到税务局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3份。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能够证明纳税人收入、财产原值、相关税费的有关资料。 综上所述,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去准备的材料其实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是可以根据以上这些规定判定是否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所称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