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和债务申报登记材料 |
释义 | 1、债权申报表填写债权金额、担保、诉讼、裁决求填写债权金额、担保、诉讼、裁决、裁决、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债权、变更、担保、担保、转让、履行、抵销、偿还或部分偿还、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时间和金额(包括原始金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机构债权,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2、证明债权申请人资格的材料 (1)机构债权人必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 (3)委托代理申报还应提交的材料: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检查后归还)和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检查后归还)和复印件。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金额的材料 (1)各类合同等原始债权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债权有担保的,还应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权利证明)等原始担保材料(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债权的发生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4)如果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和执行,则必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和执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执行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决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债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临时确定表决权的,不得行使表决权。享有债务人特定财产担保权的债权人不放弃优先赔偿权的,不享有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由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出席,并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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