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吗 |
释义 | 离婚一般不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 一、在外地伤人事故可以到本地上法院吗 在外地伤人事故要在当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情况才可以会当地也就是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在深圳,起诉离婚去哪儿起诉 在深圳,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变更抚养权的案子由哪个法院管辖 判断管辖法院需要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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