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
释义 |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船舶物权、飞机的物权、在途货物的物权、外国国家财产的物权。 一、债权和物权的区别有哪些?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如下: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较,债权具有下列特征: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而物权的客体只有物。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有: 1、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 4、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三、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自什么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九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条: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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