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户籍的流程如下: 1、开户籍证明,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委会开迁移证明后才_具户籍证明; 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开具准迁证明,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证明及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比如房迁的话,就是指的房产证。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开具准许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3、开具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户籍管理制度对不同种情况的迁入或者是迁出做了不同的办理手续流程,其中对于刑满释放的人员必要特殊,必须有当事人自己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受理。目前我国各地区的户口迁移手续流程不尽相同,现实中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户籍管理机关详细咨询,并针对自己户口迁移的原因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