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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恶意重复诉讼怎么认定
释义
    恶意重复诉讼怎么认定
    重复起诉是指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
    重复起诉的情形: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对于一些重复起诉的处理方法:
    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3、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5、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7、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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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9: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