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税务发票怎么领取 |
释义 | 电子税务发票领取方法如下: 1、进入页面如图,首先需要纳税人签订《使用“票e到家告知书”》; 2、需要勾选“本单位认可上述告知,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自愿选择使用‘票e到家’服务”项目,勾选后,“同意”按钮可用; 3、点击“同意”按钮,进入系统提示页面如图,此页面是该企业“票e到家”功能审核通过的信息提示,即该企业具备“票e到家”功能的使用权限,可以正常使用该功能; 4、点击该页面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关闭该页面,即进入“发票领用申请页面”; 5、纳税人可选择邮寄地址, 详细地址原则上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二选一,特殊时期如需投递到其它地址,请点击“自填邮寄地址”; 6、在此页面录入本市实际收件地址,点击确定后,在下拉列表选择新添加的地址,选择完后,详细地址录入完毕。 网上申请增加发票数量方法如下: 1、实名登录电子税务局,单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完成实名刷脸验证; 2、单击“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先单击“业务前置监控”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办理条件; 3、如果办理条件满足要求,所需增量票种项上的申请类型选择为“变更”,这时即可修改“每次最高领用数量”、“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及“持票最高数量”,修改完成,单击“保存”提交税务审核即可。 综上所述,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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