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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税仓退货需要承担税费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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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