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拍卖不出去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房产法院拍卖不出去,申请执行人可以以保留价接受房产; 2、可以直接得到房产抵偿债务; 3、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房产抵债,则房产解除查封,退还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 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评估房屋价值; 3、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 5、竞拍成功的由法院裁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拍卖失败的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再降价拍卖,最多进行三次拍卖。 综上所述,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二条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