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 印章中印有“__省国家税务局监制”或“__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该市的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该印章中有“__省地方税务局监制”或“__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市的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可直接中文搜索到网站。如查询我司为客户所开出的销售发票直接中文搜索进入“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2. 进入税局网站后,因不同的税局网站页面也会有所不同,但要查发票一般都点击“发票 查询”、“发票查验”、“发票比对”等字样进去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再点击“确定”、“查询”等字样,则会弹出查询结果,一般都会有发票购买信息等,请将发票信息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核对是否一致(核查开票单位、开票金额是否与纸质相符)。如果发票有问题,一般都会出现“我局无出售过此发票”、“查无此发票”、“查无此记录”等类似字样。 3. 可拔打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区号+12366)进行咨询、查询。 4. 通过对方提供《发票领购簿》中含有该发票代码的《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确认对方是否有合法的发票领购记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