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借款合同有效期限 |
释义 |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还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还款期限。无论怎么约定,这个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约定还款期限的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其出借人必须向借款人主张要求借款人还款,否则有可能经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当然,向借款人主张方式不限于诉讼。可以是打电话。发微信,或者要求对方先支付部分利息等等,只要能证明主张过权利就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是用一般的三年的诉讼时效,而是用最长的20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只要在20年之内向对方也就借款人主张过权利,就不会经过诉讼时效的。 一、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适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两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据自愿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 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六)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七)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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