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消是什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且其给付种类相同的情形,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相对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主张抵销的债务,称为主动债权或自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或受动债权、反对债权。 抵销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双方当事人分别请求以及分别履行所带来的不便及不公平,故其被许多国家立法所肯定并在实践中广为应用。如通过抵销,双方当事人就可以不必亲自履行各自的债务,从而节省履行费用,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抵销制度还具有担保功能。设若银行一方面有贷款债权X,另一方面对借款人又负有存款债务Y,在借款人的存款债权被扣押或者被转让的场合,在符合法定抵销或合意抵销的条件下,允许银行将X与Y抵销,在效果上使自己的债权受偿,如同为自己的债权设立了担保,称为抵销的担保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 第一款 抵销权的产生和行使,必须同时具备积极要件和消极要件。其中的积极要件有四项: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债权均须有效存在;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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