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监会保险代理人资格证还审理吗 需要审理。 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第十五条 持有人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换发的,核发新的《资格证书》;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的,应当提交被毁损的《资格证书》原件。 这对于想要从事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就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其中的规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需要进行审理,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也是大家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在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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