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期间怎么提取公积金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购房、退休、失去劳动能力、迁出本市、调离本市、偿还贷款以及职工死亡等情况;提取流程需要填写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房、退休、失去劳动能力、迁出本市、偿还贷款等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并需注销账户;职工死亡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余额,无继承人时纳入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结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户口迁出、调离本市、偿还贷款、继承等情况。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在符合条件时可以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提取流程需要个人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公积金时,需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死亡且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可提取职工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如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符合条件时可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满足个人的相关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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