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技术转让合同对于转让方有以下要求: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七十二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