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贷款公司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了空白借款合同一般视为授权他人对合同上的其他内容进行补充填写,空白条款的补填一般应推定为当事人在签名或盖章时已经充分知晓,但有相反证据时也可以推翻此类推定,因此当事人签订了空白借款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打借条要注意的重大事项是什么? 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5、千万别大、小写傻傻不清楚。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2000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2000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6、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上。同时,应注意对借贷利率和利息做了说明,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36%为限。如果你向别人借钱,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还利息,也就是说,利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做好约定才算数;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7、借条必须留有年月日。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8、不能用褪色的笔书写。借条不宜用易褪色的笔书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如有的案件纠纷中出现,写借款金额时,借款人谎称笔故障,换用褪色的笔书写,致使事后借款金额部分因字迹褪色无法辩论。俗话说的好“小心驶得万年船”。 9、切忌内容表达不清。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还han”和“还hai”书写异议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10、还款时要记得收回借条。还款时,必须找对方要回借条,不能大意。如果对方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或者应对借款纠纷,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11、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说刻意保护不了解情况而稀里糊涂签字的人,保护被忽悠的、被欺骗当保证人的行为。关于这一点出借人要引起注意。 二、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签订购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有效证书。根据规定,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注意明确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3、注意空白条款。购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三、买房注意事项 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时,要选择正规的、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家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以及一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在查看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纪人证书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实际状况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等情况。 合同是房屋买卖的有效凭据,直接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署合同时务必要留心。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并与其他当事人协商合同的条款或内容,特别是对自己认为应当写入合同的内容,更应充分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对合同中有空白条款或内容的,应予以划去或填上内容,切忌不认真看合同就签名。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于其他当事人都同意的条款,一定要写入合同中,防止其他当事人“事后不认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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