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子算随迁子女吗 |
释义 | 一、有房子算随迁子女吗 1、有房子算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常住人口子女指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哪些情况下子女可以随迁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子女,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子女包括超生、非婚、婚前、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子女,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子女,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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