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条款对既往病史有明确规定,需要仔细了解。若未按要求告知病史,可能会影响理赔结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发现自己已经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说明疾病的名称、部位、诊断时间、诊断机构等情况。未通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有权依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所作的声明、承诺或者回答问题、提交的书面材料及时事实,对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费率的确定等进行核定。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病史。若未如实告知或故意隐瞒病史,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既往患有结节病的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认真阅读条款,如实告知病史,并注意相关告知时限。这样才能保证在需要理赔时,能够得到有效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