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应当如何准备仲裁答辩? |
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应当按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及序号进行答辩。在答辩中,要明确争议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并对申请人的主张及证据进行驳斥或反驳。同时,要注意答辩材料的适用性和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提交答辩状,并应当抄送申请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答辩状应当明确争议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 因此,当事人应当及时准备好答辩材料,认真开展答辩工作,遵守仲裁程序的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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