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年人不能被收养。 老人可以和成年人签署扶养协议。 我国法律为孤寡老人的晚年能有人照顾,特别确认了遗赠扶养关系。规定被扶养人生前和扶养人(公民或者集体)签订协议,扶养人员有按照协议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 一、收养人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收养孩子需要走的程序 1.首先,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2.其次,如果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3.然后,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4.最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 三、收养的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 1.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2.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