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养的成立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经法定程序确立。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