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私自改燃气管道怎么处罚 1、私自改燃气管道,如果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私改燃气管道立案标准 1、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2、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3、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4、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6、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7、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8、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9、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