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 例的规定,科目一考试中,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次记3分,1分罚款100元,最高罚款2000元。如果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上行驶的,每次罚款为500元。同时,如果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则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此外,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追尾或负全责的一方未及时承担赔偿责任,也将面临罚款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规定:在发生碰撞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救助伤员。当事人对碰撞事故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有异议的,可以报警并要求交警部门处理。当事人之间就事故责任、赔偿等事项达成协议后,应当立即组织履行。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未及时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部门可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 驾驶人违反本条 例规定,不戴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不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依次排队等候通行的,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超车的,处罚款200元,并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