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查控申请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送、传输、反馈查控信息的功能(二)授权特定的人员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三)具有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子印章系统(四)已采取足以保障查控系统和信息安全的措施。 法律依据:《网络查控申请的法律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 第三条 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应当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多案集中查询的,可以附汇总的案件查询清单。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存款需要冻结或者续行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对冻结的被执行人存款需要解除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解除冻结裁定书和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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