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购买防盗险多少数额 |
释义 | 汽车防盗险不可以单独买,大概是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汽车防盗险全称叫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全车”是关键的概念,意味着只有当全车被和后,才能获得盗抢损失赔偿。而车辆零部件被盗抢则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也就是说,如果车辆没有被盗走,只是车门轮胎玻璃等部件遭到了盗抢破损,按车辆防盗险的条款,仍然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之所以把单个零件的丢失列为车辆防盗险的除外责任,也是为了规避该部分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当车上某个部件损坏后,如果车主谎称被盗报案,由于盗抢的主体是不存在的,保险公司无法看到丢失零件的损坏情况,所以保险将无法控制该部分的道德风险。所谓盗抢险承保的范围其实仅是车辆本身,像现金、电脑等经常被放置在车内的物品,现在保险公司多数都不予承保。对于车内所有物品,现在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敢于承诺全面赔付。所以,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以免丢失。另外,停车尽量选择收费停车场。停车场对车辆负有看管责任,停车期间如果发生损失可以要求停车场赔偿,但一定要索要发票,以便于维权时使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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