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领取生育登记表? |
释义 | 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程序及生育证明办理地点。离婚登记应在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办理,包括内地居民自愿离婚及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自愿离婚。 法律分析 申领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 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程序: 1.申领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按规定栏目如实填写《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表中属个人应填写的内容;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领人带所需材料交由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发放。 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应在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如市外迁户人员,应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属流动人口,则在当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因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需到当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办计划生育证明的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在哪里登记就要在哪里离婚吗 不是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语 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程序简单明了,只需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后,再交由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发放。至于生育证明的开具,应在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市外迁户人员则需前往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至于离婚登记,不一定非得返回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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