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
释义 |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一、新三板上市条件与标准是什么 2021年在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和标准是:第一,有健全、运转良好的组织机构;第二,有持续经营能力;第三,近三年财务决算的无保留审计报告;第四,发行人其控制权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毁坏社会所有人的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二、公司申请上市需要的流程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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