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认定书丢了能补吗 |
释义 | 工伤伤残认定书丢了能补。 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劳动者是否因工受伤即为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丢了是能够补办的,补办证书一样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补办时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办理。 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者发生事故失踪; 6、上下班路上,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 7、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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